全民健身喊了多年立法推动非常必要

02月15日  |  阅读 1468

    “我也关注到媒体方面的一些报道 ,现在中小学生的体质也有所下降 ,全民健身喊了很多年了,我觉得有必要采取立法的方式予以推动。”

  市人大代表、山东汇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冰

  2月13日,市人大代表、山东汇海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冰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制定全民健身的地方性法规。当天,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包含她在内的35名市人大代表联合签名提交议案 。

  现状一些公共体育设施不开放

  杨冰对于青岛市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情况做过调查。据她介绍,目前全市已建成体育设施7000余处,组织开展了多层次的全民健身活动,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48.5% 。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达到2万人,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达到4600余处。

  杨冰表示,现实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据调研发现,由于一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对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够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还很不平衡,特别是企业职工、中小学生的体育健身活动权益得不到保障,农村地区的全民健身工作相当薄弱,一些人群的学习、工作压力比较大,身体素质下降趋势明显。

  此外,她认为,许多地方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去落实,不少地方缺少基本的公共体育设施或者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被随意占用,体育场馆拆除后不按规定重建 ,居民住宅区不建配套体育健身设施;许多公共体育设施不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开放;体育法及《全民健身计划》对全民健身有部分规定,但规定分散,缺乏系统性和操作性。

  热议一小时35名代表联合签名

  “目前北京、天津、深圳、长春、杭州等城市已分别制定了全民健身的地方性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较好效果。”她建议,制定《青岛市全民健身条例》,来推动岛城的全民健身工作。在分组审议会上,杨冰一提出这个建议,就得到了不少代表的响应。在短短的一个小时时间内,就生成了一份由35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的议案。

  “我看到很多媒体报道现在我们的学生的体质非常让人担忧,我觉得从社会、学校、学生本人等各方面寻找原因。”杨冰认为,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课程标准开设体育课程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此外,她还建议,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质抽样监测,并根据学生体质监测结果,指导学生科学开展体育活动。

  建议鼓励学校开放体育设施

  “现在我们的国民体质的确很受关注,我所从事的职业和运动有关,我觉得以立法的方式来促进全民健身运动非常好。”市人大代表、青岛市帆船运动管理中心正科级干部札蒂·赫里利见杨冰找代表签字,欣然提笔,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

  代表们联名提交的议案中提出,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全年向公众开放,但因维修、保养、训练、举办赛事或者季节因素关闭的除外。公共体育设施每天开放时间应当不低于十二小时,但因气候以及安全因素关闭的除外。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公共体育设施应当适当延长每天开放时间。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人应当向公众公告其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需要临时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向公众公告。”杨冰说,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人提供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经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收费收入应当用于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管理,不得挪用。

  议案中还提出,市、区市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会同统计、教育 、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国民体质监测 。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应当纳入社会统计指标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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